淮安福馬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年處置15000噸有機溶劑廢液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二
1.建設項目概況
淮安市鑫鑫化工有限公司原址位于淮安區城東鄉,根據省、市化工專項整治的要求,淮安市鑫鑫化工有限公司將整體搬遷至季橋化工集中區(企業名稱更改為淮安市福馬再生資源有限公司),由于該化工集中區具備良好的集中供熱、供電、廢水處理、給排水設施,周邊居民集中點基本搬遷完畢,項目實施技改搬遷后對周邊區域的環境影響程度較小,淮安區整體環境質量將得到進一步優化,本項目建成后,將形成年處置15000噸有機溶劑廢液的生產能力,從廢液廢渣中提取純度較高的化工原料產品外售,所售產品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價格優勢。
2.建設項目的主要污染源
本項目排放的廢水包括生活污水、地面沖洗廢水初期雨水等,廢水污染程度低,生化性較好;廢氣主要是生產工藝中產生的甲醇、乙醇、二氯乙烷、二氯甲烷、丙酮、乙酸乙酯、異丙醇、三氯甲烷等廢氣,廢氣類型以有機性氣體為主;工業噪聲主要來源于空壓機、泵類和冷凝機組的噪聲;固體廢棄物主要是辦公及生活垃圾、蒸餾殘渣(液)、廢活性炭和廢原輔材料包裝桶(袋)等。
3.建設項目污染防治措施
本項目將對設備清洗水和原料中含的少量水進行蒸餾回用,因此排放的廢水僅包括生活污水、地面沖洗廢水初期雨水等,污染程度較低,廠區內部擬采用隔油、化糞池及混凝沉淀工藝處理項目廢水,處理達標后接管排入明通污水處理廠處理,最終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。
本項目共有1個生產車間,該生產車間包括八套精餾裝置,用來處理4類廢有機溶劑及1類精蒸餾殘渣,由于車間產生的廢氣全部屬于有機性廢氣,擬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(五套)來處理該車間廢氣,處理后的廢氣從車間20m排氣筒達標排放。
項目產生的危險固廢:包括蒸餾廢渣(液)、廢活性炭及廢原輔材料包裝桶(袋),前兩項危廢送至具備處置資質的單位(宿遷柯林固廢)焚燒處理,包裝桶(袋)則由廠家回收;一般固廢交環衛部門處理,不排放。建設項目固體廢棄物妥善處置率為100%。
建設項目噪聲控制主要采用高效低噪聲設備、建筑隔聲、消音等措施以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。
建設項目上述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技術和經濟可行,各類污染物均可做到穩定達標排放。
4.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
(1)擬建項目采用成熟、先進的蒸餾精餾工藝,大部分原料為廢有機溶劑(危險廢物),提取其中有效成分,實現再生利用,經查詢國家發改委2011年第9號令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本)》,項目生產工藝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本)》中鼓勵類項目中“三十八,15,三廢綜合利用及治理工程“,符合產業政策。
項目選址于季橋化工集中區方舟能源廠區現有空余用地,用地不屬于《關于發布實施〈限制用地項目目錄(2006年本)〉和〈禁止用地項目目錄(2006年本)〉的通知》(國土資發[2006]296號)中的限制類和禁止類,因此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用地規劃。
(2)該項目污染治理措施經濟可行,污染物達標排放。
(3)環境影響預測與分析結果
項目產生的廢水經廠區預處理達標后接入明通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,最終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,對水體產生影響較小。
項目工藝廢氣經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經20m排氣筒排放,由預測可知,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。
建設項目噪聲控制主要采用高效低噪聲設備、建筑隔聲、消音等措施以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。
該項目產生的各種固體廢物均將采取妥善的處理處置措施,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,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。
(4)清潔生產
項目原料為從外面廠家收集來的廢有機溶劑,擬采取能夠體現清潔生產的工藝技術以及相應的預防措施等,降低能耗,且可很大限度地削減污染物的排放,減輕企業末端“三廢”治理的壓力,同時企業可以從廢物處理中獲取經濟效益。建設項目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。
(5)綜合考慮建設項目產業政策、環境功能區劃,環境可行性和公眾支持度等因素,在所選廠址生產是可行的。
(6)結論
在建設項目能將各項污染治理措施落實到位的前提下,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,該建設項目是可行的。
5.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和期限
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(上午:8:30-11:30;下午:2:00-5:00),到建設單位查閱或索取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閱讀,或聯系環評單位提供報告書簡本電子版閱讀。具體聯系地址和方式如下:
單位名稱:淮安福馬再生資源有限公司
建設地點:淮安楚州季橋化工集中區
聯系地址:淮安楚州季橋化工集中區
淮安福馬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年處置15000噸有機溶劑廢液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二
1.建設項目概況
淮安市鑫鑫化工有限公司原址位于淮安區城東鄉,根據省、市化工專項整治的要求,淮安市鑫鑫化工有限公司將整體搬遷至季橋化工集中區(企業名稱更改為淮安市福馬再生資源有限公司),由于該化工集中區具備良好的集中供熱、供電、廢水處理、給排水設施,周邊居民集中點基本搬遷完畢,項目實施技改搬遷后對周邊區域的環境影響程度較小,淮安區整體環境質量將得到進一步優化,本項目建成后,將形成年處置15000噸有機溶劑廢液的生產能力,從廢液廢渣中提取純度較高的化工原料產品外售,所售產品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價格優勢。
2.建設項目的主要污染源
本項目排放的廢水包括生活污水、地面沖洗廢水初期雨水等,廢水污染程度低,生化性較好;廢氣主要是生產工藝中產生的甲醇、乙醇、二氯乙烷、二氯甲烷、丙酮、乙酸乙酯、異丙醇、三氯甲烷等廢氣,廢氣類型以有機性氣體為主;工業噪聲主要來源于空壓機、泵類和冷凝機組的噪聲;固體廢棄物主要是辦公及生活垃圾、蒸餾殘渣(液)、廢活性炭和廢原輔材料包裝桶(袋)等。
3.建設項目污染防治措施
本項目將對設備清洗水和原料中含的少量水進行蒸餾回用,因此排放的廢水僅包括生活污水、地面沖洗廢水初期雨水等,污染程度較低,廠區內部擬采用隔油、化糞池及混凝沉淀工藝處理項目廢水,處理達標后接管排入明通污水處理廠處理,最終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。
本項目共有1個生產車間,該生產車間包括八套精餾裝置,用來處理4類廢有機溶劑及1類精蒸餾殘渣,由于車間產生的廢氣全部屬于有機性廢氣,擬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(五套)來處理該車間廢氣,處理后的廢氣從車間20m排氣筒達標排放。
項目產生的危險固廢:包括蒸餾廢渣(液)、廢活性炭及廢原輔材料包裝桶(袋),前兩項危廢送至具備處置資質的單位(宿遷柯林固廢)焚燒處理,包裝桶(袋)則由廠家回收;一般固廢交環衛部門處理,不排放。建設項目固體廢棄物妥善處置率為100%。
建設項目噪聲控制主要采用高效低噪聲設備、建筑隔聲、消音等措施以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。
建設項目上述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技術和經濟可行,各類污染物均可做到穩定達標排放。
4.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
(1)擬建項目采用成熟、先進的蒸餾精餾工藝,大部分原料為廢有機溶劑(危險廢物),提取其中有效成分,實現再生利用,經查詢國家發改委2011年第9號令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本)》,項目生產工藝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本)》中鼓勵類項目中“三十八,15,三廢綜合利用及治理工程“,符合產業政策。
項目選址于季橋化工集中區方舟能源廠區現有空余用地,用地不屬于《關于發布實施〈限制用地項目目錄(2006年本)〉和〈禁止用地項目目錄(2006年本)〉的通知》(國土資發[2006]296號)中的限制類和禁止類,因此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用地規劃。
(2)該項目污染治理措施經濟可行,污染物達標排放。
(3)環境影響預測與分析結果
項目產生的廢水經廠區預處理達標后接入明通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,最終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,對水體產生影響較小。
項目工藝廢氣經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經20m排氣筒排放,由預測可知,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。
建設項目噪聲控制主要采用高效低噪聲設備、建筑隔聲、消音等措施以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。
該項目產生的各種固體廢物均將采取妥善的處理處置措施,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,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。
(4)清潔生產
項目原料為從外面廠家收集來的廢有機溶劑,擬采取能夠體現清潔生產的工藝技術以及相應的預防措施等,降低能耗,且可很大限度地削減污染物的排放,減輕企業末端“三廢”治理的壓力,同時企業可以從廢物處理中獲取經濟效益。建設項目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。
(5)綜合考慮建設項目產業政策、環境功能區劃,環境可行性和公眾支持度等因素,在所選廠址生產是可行的。
(6)結論
在建設項目能將各項污染治理措施落實到位的前提下,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,該建設項目是可行的。
5.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和期限
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(上午:8:30-11:30;下午:2:00-5:00),到建設單位查閱或索取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閱讀,或聯系環評單位提供報告書簡本電子版閱讀。具體聯系地址和方式如下:
單位名稱:淮安福馬再生資源有限公司
建設地點:淮安楚州季橋化工集中區
聯系地址:淮安楚州季橋化工集中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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